马来西亚消费税中文网站正式上线

消费税(GST) 是根据增值的概念创制而来。它不同于现有的销售税或服务税所推行的单阶段征税,消费税是一项多阶段征税。从制造商到批发商等各阶段的货品及服务都必须缴税,这其中包括进口货品。中间厂商所缴付的消费税将不会增加营运成本,最大的不同点是因为他们将可以索回消费税。它推介主要的目的是为人民提供一个更有效、更透明及更便利的环境,同时为国家制定一个固定的税收模式。

凡年营业额达至50万令吉的商家必须注册消费税。只有注册消费税的公司才可以征收或索回消费税。消费税将对商业活动中每个阶段的增值而征税,从供应商至消费者。在供应链的每个商家当获得货品或服务后,必须支付消费税给各别供应商。随后,当他们出售商品或服务时,则可以征收消费税。

在征税期限内,如果商家的销项税多过进项税,商家则必须向关税局缴付消费税。如果商家的销项税少于进项税,商家则可向关税局索回消费税。



消费税共有三个供应类别,既标准率、零税率及豁免供应。

标准供应
一般对产品与服务征收 6% 消费税。商家征收消费税,然后再缴付给政府。如果商家的进项税多于销项税,即可以向关税局索回消费税。

零税率供应
不论是在进项或销项方面消费税都是零税率。商家可以索回其他的进项税,而消费者则无需缴付消费税。

豁免供应
豁免供应的供应商可向服务提供商征收消费税,惟服务提供商不能索回进项税。而消费者也无需缴付消费税。

零税率供应列表
  • 农业产品– 饭与稻米、新鲜或冷冻蔬菜与其它腌制蔬菜
  • 主要食粮 食油、盐、面粉等
  • 牲畜与牲口供应或家禽– 生家禽与未加工肉类
  • 鸡蛋与鸭蛋
  • 鱼类– 生鱼、新鲜、冻藏与干鱼
  • 300 单位家庭电供
  • 家庭水供
  • 从马来西亚提供商品至下列特定区域(纳闽、浮罗交怡、刁曼岛)
  • 所有出口到国外商品
  • 出口至国外服务– 例如:直接与国外进行连接的土地服务
  • 国际服务– 例如:从国内到国外的乘客或货物相关运输服务


豁免供应列表
  • 金融服务
  • 公共交通服务
  • 私人教育服务
  • 高速公路或大桥收费
  • 托儿所服务
  • 葬礼、土葬和火化遗体服务
  • 私人医疗保健服务
  • 社团协会供应
  • 住宅土地或建筑物
  • 农业土地或一般用途土地


豁免供应的公共交通服务
  • 公共使用轨道交通(轻轨,电子火车,捷运地铁,单轨列车)
  • 船只
  • 渡轮
  • 高速巴士
  • 工厂巴士
  • 校车
  • 接驳巴士
  • 计程车


豁免供应的土地、建筑物及租赁产业
  • 商品– 作为居住土地用途、农业用途土地以及一般用途土地(例如:包括用作墓地、游乐场或宗教建筑)
  • 商品– 任何用作居住的建筑物
  • 服务– 获许住宅产业权用途(土地、建筑物或两者)
  • 服务– 获许土地作为农业用途或一般用途(政府建筑物,墓地,学校,游乐场,公园等)
马来西亚消费税中文网站:http://gstmalaysiamandarin.com.my/index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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