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日起,购物时请检查购物收据

马来西亚在4月1日正式落实消费税,除了基本食品、RON95、柴油和免税物品,其他物品和服务一律需要被征收6%消费税。

4月1日开始,全国年营业额超过50万的商家都需要缴付6%。因此,只要是符合资格的商家都需要在顾客消费后,给予消费收据(Receipt)。在消费收据(Receipt)里将有注明商家消费税注册编号(GST ID),所购买物品价格和所属,如零消费税物品将会出现Z符号,标准税率物品将出现S符号。

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收据(Receipt)上的GST ID上网查询该家商店是否有注册消费税。任何没有注册而征税的商家将收到对付。




Receipt上必须注明:
** 消费税号码(GST ID)
** 零税率物品(Z符号)
** 标准税率物品(S符号,有6%消费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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